去年我租的房屋,现在因房屋漏水,电表容量过小。屡次找房东商量来解决问题。可房东一而再的推辞将近半年多的时间,到今年要交房租了,他才找人来弄电表,(电表现在已经换成房东的电表了,原来的表不知道是谁的?)修房屋漏水问题。可是至今还没有申请电表增容。用电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房租的租金是提起一个月交的,也就是现在,我的意思是房东帮我把电表增容好了达到安全就给租金,(什么时候弄好什么时候给)现在还拖欠着。现在房东在未经我的同样居然在门口立招租的广告。我的合同到2016年六月才到期,遇到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