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现在的丈夫因性格不和,感情破裂提出离婚,反复协商,但他不同意,应他的要求,我给二个月时间他考虑。
目前三个月都过去了,我得知他已外出,杳无音讯。因此我到法院起诉,但法院说没有达到离婚的条件,认为无病呻吟,无理取闹。且多方联系实在联系不上对方,感到很棘手。我们决无继续生活下去的可能,拖下去对彼此会带来更多的伤害。
我们并无小孩,也没有财产纠纷。难道一定要有触犯法律和超越道德的行为才能离婚吗?难道就因为他不同意我就一定要同他一起生活吗?难道他刻意逃避我就无能为力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好心的律师帮我支招,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