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工地打工,未签劳动合同,工地也未替朋友买保险。在住院期间,未支付疗养费和务工费。朋友在工地脚受伤了,当时就打电话通知包工头。当时没有立即送医院,第二天早上,到医院后医生要求住院接受手术,手术拆线后,包工头要求朋友出院。包工头只答应支付朋友基本工资,拒绝其他一些赔偿,请问若通过法律途径,可否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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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工地承包单位和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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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到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的赔偿。若构成残疾,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包工头拒赔,可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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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相关证据后,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包工关和承包单位承担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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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你首先得申请工伤认定,待认定下来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后确定赔偿数额。就你目前的情况来看,你的证据相当不充分。还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我常州律师若有需要可电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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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首先得申请工伤认定,待认定下来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后确定赔偿数额。我常州律师若有需要可电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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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