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以前没有出租过房屋的经验,我家有一套两居室出租,合同签的是10年,但是我现在不想出租了,他就是不搬。我的合同里有一条是在合同期内一方违约,须赔偿对方一月房租。但是我们的合同里还有有一个补充协议:甲方同意长期出租此房屋,租用期间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乙方退房,房租长期不上调,也不下降。以上是合同上写的,但是还有一张纸上写的补充规定:经甲方全家三口一致同意长期出租此房屋,乙方得知后准备长期租住,得到甲方全家三口人一致同意房租长期不上调价,甲方同意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乙方退房(如好亲好友自家女儿用房这些都不是让乙方退房理由,因甲方一直说女儿不用房多次表示)主要是搬家太麻烦,特约5——10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上一方搬家。我现在住的是女儿的房,她不想让我住了。他们要是不搬走我老两口就没有地方主了。租房的人自己有两套房在出租呢,他不是没有房主啊!要是打官司我能赢吗?(合同上有我家三口的签字)要是打官司我有多的把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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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你可以电话联系我,相信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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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您所述,不太有利,但是并非一点机会没有。建议您仔细研究协议,并对照法律规定,必要时可持协议寻求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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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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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腾房但你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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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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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要求收回房屋自住应该可以的,但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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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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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