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2006年结婚。婚前在老家贷款买了套房,首付(4.5W)是丈夫出的。月供(1K)是丈夫每月的工资(需要说明的是月供刚好是他的工资数额,丈夫属于业务人员,主要积蓄是年底的提成款(大约在2~3W)。婚后于2009年在深圳以我的名义又贷款了一套房,首付(10W)是我和丈夫的积蓄。月供(1.7K)是我的工资.为了防止双方有不忠于对方的行为出现,在2010年我们双方签定了婚内协议。协议内容是:如婚内如男方有外遇第3者,婚前所买房产及婚后所买房产以及女儿的抚养权均归女方所有。我和丈夫都有在协议上签名按手印。后经证实丈夫确实有外遇,我提出离婚,财产分配时,与丈夫协商不成功,请问此婚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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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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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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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建议面谈。
来电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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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据协议主张权利,但并不是协议有效,您就绝对能实现目的,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对“外遇”该如何界定?证据是否确实充足?等等。
如果离婚,宜请专业律师策划,在律师帮助下收集证据,这样才能最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若还有疑问或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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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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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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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协议生效是附有条件的即男方必有外遇。建议你与律师面谈,如何保障自己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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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可作证据,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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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协议如何约定才能判断,不过对方存在过错,在财产分割上应照顾女方,建议委托律师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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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