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房子是去年六月,到现在还没拿到钥匙,而且我们买房时合同上的建筑面积是138.6,可现在却变成了146、63平米开发商也不赔偿违约金,我们能通过法律途径拿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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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及时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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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开发商逾期交房,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二,超过3%的部分,你可以不付房钱。
如有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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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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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看一下你们合同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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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合同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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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首先协商,无果可以考虑诉讼,并且你不用支付140多平的房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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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合同如何约定,一是交房时间,是否有违约金。二是面积有无约定,没有约定按误差3%计算,多了可以不付。不明白打电话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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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你的问题,法律规定如下: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建议及时持购房合同等材料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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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