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于4月13日通过中介买了一套松江的房子,房屋总价是130万,当天签订了购买确认书,约定首付3成(39万),剩余部分通过银行贷款(如果贷款批不下来该怎样处理没做约定)。但是,4月17日国家颁布新政将首付提高到二套房5成。我曾经在上海徐汇贷款买过一个小房子,并将该房子于3月份出售。中介说如果我卖了房子就算是第一套,因此我可以只需要首付3成。但是现在打听到银行,银行说只要曾经有过贷款记录的都算是第二套,甚至有银行说贷过几次款就算几套房。我老公在老家曾经也贷款给父母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名字写的是他自己的,就是说有可能我们会被当做第三套。如果是第三套我们更不可能全额付款了。如果是第二套我们首付也需要从39万提高到65万,足足多了26万,我们凑不出这么多首付。请问如果我们不买房子了我们是否能够要求房东退还我们的定金10万元?如果他不同意退还我们是不是只能走法律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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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们可以拿回你们的全部的首付款,因为国家政策是不可遇见性的。所以你们有权解除合同,如对方不同意,你们也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反还你们首付款。如需帮助,可直接电话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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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买房子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因为这是国家新政策,导致你们不能贷款,属于情势变更,你们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他们不同意你只能走法律程序起诉要求中介返还定金。你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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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是上述原因,难以成交。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法院也会酌情作出处理的!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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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你们履行能力丧失,构成不可抗力,可以解除双方的合同,拿回你支付的10万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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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情势变更原则,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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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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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策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属于情势变更,你们可以主张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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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