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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实习期是有工资的,基本工资+计件工资~ 4月23号,我向公司正式递交辞职信,公司的意思是提前一个月提交,也就是说我要干到5月23号!可是我没签过合同,这规定对我没用呀! 次日我去面试新公司,隔日通知我面试,于是我向公司请了三天假,也就是月份的最后一周。 后来因为面试通过,接下来有一个月的培训,于是我准备请一个月假(自己本来就没打算要5月的工资),我向我的上司说了这件事,上司认为一个月太多做不了主,于是建议我直接向老板说!之后,我还没来得及打电话给老板,老板就先问我的上司,我的上司如实回答,结果老板一听,非常生气,说道:叫她不用来了!按照老板一贯的作风,我是一分钱都拿不到了~不仅这个月拿不到,连上个月(3月)的计件工资(3月的工资没有全给)也别想拿了! 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找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是等到下个月20号看发工资的情况(九成可能是拿不到)还是现在就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能拿到钱吗?胜率有多高啊?我有在这家公司的挂牌,可以证明我在这家公司工作过~

其它综合
2010-05-05 18:21: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