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爱人于2010年2月20日医院做CT,结果让我们很伤心,被诊断出肝癌晚期,我们真的不敢相信好好的一个人!医生建议我们要住院,他上午在医院治疗,下午他就去上班了,因为他是做销售的公司有很多的事,我也是看他精神好就让他去,我怕他在医院影响他的情绪.可是2月25号下午下完班回到医院6点半左右他就开始痛,脸色煞白,医生赶紧抢救可还是没有挽回他的生命于8点25分狠心地扔下我和仅7个月大的小孩,我的天一下就怎样塌了,我晕过去了在医院醒来的时候他公司的老总就对我说只要我在赣州呆他们会给我安排工作的,(之前没有工作在家带小孩)为了家为了小孩我忍痛要坚强要独立要去上班,我去找他公司找他的领导,他说工作的是没有了,因为小孩小,我没有上班,家里就失去了一切的经济来源,我问有没有抚恤金及小孩的补助,他们就说没有,我们都是外地的,我真的很无助,我看到劳动发解释里说到经抢救在48小时之内无效死亡的算工伤,请问我我爱人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我爱人从2001年毕业一直在这里勤勤恳恳工作还是优秀员工,公司对我们孤儿寡母的不闻不问,律师我该如何争取我们的权利,公司应该如何补偿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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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工伤.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不属于工伤的情况):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丧葬补助金 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 一次性抚恤金
赔偿数额 3个月平均工资 6个月工资 在职的6个月,离休的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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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为职业病得的肝癌,可以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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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