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女孩在一所瑜珈培训学校培训 经常参加该学校有偿的商业演出(与瑜珈培训无关) 与该学校其中一名老师(19岁)由老师骑着学校的摩托(无证驾驶 并且学校了解无证)带该女孩替学校无偿发放传单 (传单的内容是关于演出招演员培训)途中发生车祸 老师和女孩都入院了 发传单没构成雇佣关系吧?但是演出是被雇佣 传单的内容就是关于演出 这种情况 我们有没有权追究学校责任

交通事故
2010-05-05 22:11:3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民事赔偿责任承担方式
刑事辩护 2801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民法典 105049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共建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训基地合作协议
民法典 690
共建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训基地合作协议
学生培训协议合同范本
民法典 563
学生培训协议合同范本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34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39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72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57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9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25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