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买二手房的时候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上注明物业过度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我出),卖方及中介并没有告诉我有罚息的款项(即是卖方的房子还没有还清贷款,如果提前还贷,银行要罚两个月的利息),可是在赎楼的时候,中介告诉要交罚息款,我拒绝支付,请问各位大律师,罚息款该不该由我付?我算不算合同违约?
-
按你所说的情况,合同约定的是物业过户产生的费用由你承担,但卖方提前还贷产生的罚息应由对方承担,你可要求卖方及中介继续履行合同。
-
这是对合同约定如何正确理解的问题。物业过度中发生的费用,从诚实信用的角度讲,应该限定在因物业产权变更发生的必要税收、佣金等直接费用。对于因为其他原因导致的费用不应包括在内。作为买方你可以拒绝承担不合理费用,并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完成买卖交易。供你参考。
-
如未明确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哪些,罚息不应由你承担。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