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地分居7年无来往,无共同财产和债务。一子23岁,大学在读,2003年以前孩子由女方家照顾,夫妻在国外,未给过生活费,教育费(一直是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2003年回国后分居两地,孩子随女方生活,期间男方给过一点生活费,但2008年至今,男方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女方要求离婚,追讨孩子在女方家抚养所需费用中,男方应承担的部分,追讨2008年以后,男方应付给孩子的费用以及今后孩子上学期间所需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中,男方应付部分
现女方户籍在北京,男方户籍在别的城市,怎样办理。如协议不成,怎样起诉,在哪儿起诉,可以全程委托吗,开庭时可以委托本人不出庭吗。请求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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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诉讼当事人必须出庭。追讨孩子抚养所需费用。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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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不成,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诉讼当事人必须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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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求离婚,追讨孩子在女方家抚养所需费用等;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本人需要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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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