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9月份协议离婚,女方放弃房产男方给女方25万元约定11年2月7号结清,到现在也不给该怎么办?男方要求我将户口迁出才肯给钱。这一点离婚协议中没有。离婚时房子位于雨花区梅山铁矿梅苑小区50平米,有价证券与存款40多万。十年前带着女儿与他再婚,他有稳定职业,婚后我没固定职业在外打零工,与10年因性格不和离婚,女儿现在上高一,负担很重,现在我想重新分割财产,不知可不可以?哪位律师能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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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达成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不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男方要求你迁出户口也是合理的,尽快将户口迁出,让男方履行协议;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男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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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离婚协议起诉要求对方支付25万,如生活确实困难,可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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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你所述,你们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的,是否能重新分割财产,要看在离婚协议中是否涉及,如果没有涉及部分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如果涉及到了,则不可要求再次分割。对方既然有稳定工作,你可起诉要求履行协议,给你支付25万元。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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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