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在国有土上的工业企业的拆迁应采取什么样的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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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产权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对产权调换的房屋,以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与安置用房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相抵进行结算。
2、过渡补助费:拆迁单位生产、经营性用房,造成停产停业的,由拆迁人按照实际在册在职人数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和国家补贴)的百分之百计发。被拆迁单位的实际在册人数,以劳动工资手册、缴纳社保费用的职工人数确定。在他处另有生产、经营用房的,其职工人数的确定,按照被拆迁单位经营场所的总面积所平均承担的职工人数均摊。
3、对单位拆迁补助费,应当根据其搬迁量,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货物运输价格规定计算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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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适用国务院的拆迁安置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拆迁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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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