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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国企聘用工,已经工作十年了,在一次工作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一行人受伤,共花去医疗费20万元。保险公司赔赏后,还有一万六的损失的缺口,单位要我赔赏,我因家庭困难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单位就停发了我的工资,也停止了为我够买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请问我应该我那一万六买单吗,单位停我的保险应该吗,也就是说单位和我中止了我的劳动关系,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正常权利呢。

合同纠纷
2010-05-02 12:18: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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