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开平水口一个小模具厂工作了一年二个月,昨天突然说给我算清工资,2009-3-27上班到昨天没有签过合同。没有厂牌只有打的卡还有工资条,发工资是他个转帐到我卡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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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可以要求他赔偿没有签合同的补偿款.
2 如果还有打卡记录,还可以要求他赔偿加班费(如果加班费没有给的话)
3 还可以要求他支付无辜解雇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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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的赔偿有:
1、没签劳动合同,按每月支付两倍工资标准,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计算至今;
2、若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你还可以主张赔偿金,赔偿金按平均工资计算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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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向老大的在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所以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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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