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4月5日在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买卖双方签字)。当时签的时候卖方只出具了3月26日在深圳市拍卖行拍卖所得的拍卖房产确认书。本人交了5万定金给中介(中介出具了公司收据,并在合同写明待业主房产证出来后再给卖方定金)。但是由于国家银行放贷政策的收紧及一些比定因素,本人现在决定不购买此房子,想向中介讨回定金,但中介和卖家一口咬定是我违约,还要我赔违约金。我现在很郁闷就是对于上述卖方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跟我签的合同是否有效?卖方是在4月17日才办好房产证的。谢谢
-
合同有效,你要求解除合同没有法定条件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定金。
-
办好房产证了合同就有效。定金很难退回,可委托律师争取。
-
建议带上合同等资料当面咨询律师,请律师制定处理方案。若在深圳,可直接电话联系我。
-
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如你不买可能造成违约,定金也很难拿回。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