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津一家中介公司的介绍下,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由于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我的贷款办不下来了,现在房主说是我的问题,定金5万不退给我,还说是我违约,中介公司收的2万中介费,也不退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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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你方违约问题,由于政策调整,你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定金,中介公司也应当退还中介费。具体事宜电话联系本律师。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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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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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变更,可以解除合同,建议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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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变化是不可抗力。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不能以情势变更为由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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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一下三方协议具体约定,国家政策调整,是否属于解除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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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主观上不履行合同,不属违约。扣除他们的必要费用,应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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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定金。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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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情事变更,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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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关键看合同中关于违约的具体规定,可以依据情势变更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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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