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三年前上班的公司涉嫌集资诈骗,当时他只是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且是在不知道老板集资诈骗的前提下参与了公司的业务,金额一百多万,但都给老板了(有书面证据),他本人只拿2万业务提成,问这种情况能否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构成能判几年?(他是初犯、系自己到的公安局主动交待、2万业务提成也已主动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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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情况下,老板属于间接正犯,其利用无责任能力者或无罪过者来实现自己的犯罪意图,你弟不具备犯罪主体资格,所以不宜按照共同犯罪来处理。需要帮助可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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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知道被无辜卷入,则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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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弟并不知道老板集资诈骗的话,不构成共同犯罪.如构成犯罪的话量刑在5-10年.你弟属初犯且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情况好的话,应该可在5年以下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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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人利用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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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