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伤右足跟骨折,医药费对方车主已付,出院后,公司否定这是公伤,不给我做工伤认定,3月后我自己到劳动部门交材料,半月后公司和劳动局两次打电认定这么话叫我撤出材料,由公司来做认定,我现在不明白他们这样做是什么意思,我现在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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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意思是由公司来做这个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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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要是告诉你公司来做鉴定的话,你就先等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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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注意把申请鉴定使用的一些证据材料交与公司时,要做好交接手续,免得日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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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问题十分专业,建议委托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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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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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自己申请,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申请工伤,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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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