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1999年在职工作期间,她有个学生,住家里辅导不要钱的,是为了孩子。和学生的家长因此走得比较近。八月份该家长向我母亲借了5万元说做生意,我母亲同意了,跟亲戚挪借了5万交给了她,她留下了借据,但不是很正规的那种,就是白纸写的。2001年我母亲跟她催要,她说生意失败赔光了,又留下一份新的字据,也差不多的格式。其后她卖掉了房产,孩子也毕业了,再也找不到她。
麻烦您请问这个钱还能要回来吗?需要什么手续和办法?多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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