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加法院的拍卖,拍得一套房子,正要办理过户,突然法院通知说这房子以前抵押过,不能给我了,我钱都已经交了,现在却不把房子给我,拍卖公司的人说让我起诉法院,我是不是该起诉法院啊,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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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该房屋办理过抵押登记,那执行异议的申请人享有抵押权,可以就拍卖所得款优先受偿,这种情况下,对你可能会有一定影响,但是执行异议的申请人他的权利对抗的是申请执行人,跟你取得房屋所有权没有太大关系。但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一般法院执行时需要调查房屋产权状况,如果有抵押登记,是不可能拿去拍卖的。所以我觉得基本可以排除。二,该房屋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房屋抵押合同未经登记不发生抵押权效力,这种情况下,执行异议的申请人只享有合同债权,不享有抵押权,执行异议申请人只能对被执行人另行提起合同纠纷诉讼,你仍然可以得到房子。如果法院不让你过户,你可以找主管执行的副院长或者院长申诉,还可以向上级法院,以及同级的人大,检察院,政法委反映。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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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听说过,可以起诉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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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也不影响你得到该房屋的所有权,法院的作法是不对的,你可以找上级法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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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