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老房拆迁,原房三室户3个户口三代人。95年户主的儿子与张某结婚。97年拆迁到新宅,三室一厅。户主为老人,搬迁后住房有四人同住。拆迁时,张在动迁组工作,由于想分到多一点的动迁费和住房面积,张与动迁组负责人疏通关系将自己与前夫的女儿名字加入故得6个人的动迁费,每个人5000及一定的住房面积。于是房票本上登记了5个人名字。目前住房是租赁房,张与前夫离婚时留给其与女儿一室户房子。02年拆迁所得钱贴钱买了一室户,差价部分由张独自出资。该房出租所得用于还所借买房债务,产权房,户主为张某母女建筑面积28.79平米。原户主于2000年去世,房主变更为我父亲。目前夫妻未解除婚姻关系。三室一厅的房子市场价在120万左右。张的产权房房价在65万。 请问这样的情况且不论谁有心计谁对谁错。如户主于张离婚现三室一厅的房子如何处理,谁先提出离婚是否对处理结果与影响。愿意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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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提离婚方并不需要补偿对方,鉴于你介绍的案情比较复杂,为让律师给你出具一个妥善解决的方案,建议来所面谈,婚姻案件我办理过很多,希望你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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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室一厅的房子产权人是张的,原则上作为共同财产,平分。谁先提出离婚不会对处理结果产生影响的。原、被告地位平等!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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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问题较为复杂,建议来电或当面咨询律师。如需要,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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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现在三室一厅的房屋登记有四人名字,户主是父亲。 如果父亲与张离婚,关于该套房屋的分割,很可能出现3种情况:1、不予处理(因为有其他同住人)。 2、确定父亲与张各自有权使用的部分。 3、一方得房一方折价补偿(如果父亲欲得房,那么张的女儿一般也应参与协议,这样难度就大了;反之亦然)。 至于谁先提出离婚,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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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离婚的话,应当平分。先后提出离婚没有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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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分割,建议到法院起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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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