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宁可少分点财产也不想和老婆闹到法院,我想和她协议离婚,请问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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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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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体要件。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 离婚合意要件。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 其他要件。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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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需要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
2、双方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亲自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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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双方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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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需要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
2、双方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亲自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
3、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协商
4、 对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的起草至关重要,好的离婚协议能够有效地避免一方逃避财产和以后财产的分割具有操作性,对于协议离婚,本律师建议最好由专业人士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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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