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份我的一个亲戚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当时的合同图纸套内面积为88.23平方米。前两天售楼小姐打电话让她重签一份合同,说是现在实行电子合同,她的合同没在网上备案,需要她重新签一下合同,签完后发现新合同后面的图纸上的套内面积被改了,只有80.27平方米了。我们提出了异议,对方解释说是房产局先前搞错了,后面图纸属于修订了的。我们算了一下,如果按后面的套内面积和公摊,公摊系数为0.3044,太大了。象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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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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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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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