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某公司的业务人员,经常要收取合作公司的支票。有的公司开据的支票是未税帐户(也就是二级户头)的支票。我公司只收取含税支票。故我只能用自己的个人帐户,以劳务费的形式把支票存进来,再取出现金。交到公司。这样做是不是有风险,因为劳务费是要收个人所得税的。虽然现在银行没有收,但是将来在银行都是有证可查的,如果税务局要收税,去银行查了就知道,没有交,以前不知道,现在了解了一些其实很害怕。还有,听说5万以下的金额就没事?是吗?还有,听说是个人去地税申报缴税的,如果不去申报就没事?哪位财务方面的高手,帮我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如何能何理的规避这些,急。其实这些款项全是货款

证券投资
2010-04-25 20:08: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