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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开具了一张无出票日期和收款人的转帐支票,金额为8000元给我公司用于付款。我公司不慎遗失。A公司立即到开户行办理了协助防范,至今没有划款出去。但A公司以是我司遗失为由不付此笔费用。问:1、我公司是否可以继续向A公司追讨此笔费用。2、A公司要我司写保证函,如果被人盗用我司承担责任,是否有法律依据。3、我司如果写了保证函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证券投资
2009-01-09 10:58: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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