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0年1月本人到本地某房地产公司看中一房屋,交纳了诚意金和选房预订款共20000余元(有协议和收据),预计在3月中旬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公司3月职工电话通知我,说工程加固,签合同时间改到5月中旬,因当时购房本人是用住房公积金,当时购买是以首付20%就可以,但现在按国家规定4月份后要交纳30%才能购房。现该公司给我们的解释是,按国家规定执行,该公司没有违纪,并且可以退房,请问该公司有没有违约,我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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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4 19:11: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