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外地农民工我于2004.11.28进入一家私企工作。2010.3.23离开公司在此期间公司没有给我上社会保险。2008年以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离开公司都应给得到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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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主张补缴保险以及经济补偿,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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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保险补偿和经济补偿金,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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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不能补缴的可要求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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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报酬。
2、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由于您是农业户口,目前北京地区无法补缴,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养老保险赔偿金。
3、如果您是因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辞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开始计算。如果以其他理由辞职的,很难得到仲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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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给予保险赔偿,其他补偿项目要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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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给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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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