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我北京大兴农村人,我家的房基地户主是我母亲,在我小的时候,我母亲以我哥、我及我母亲的名义申请了房基地,后来村委会批给了我们一块房基地,我们在上面盖了房子。又过了几年我家又把邻居的房子和房基地买了下来盖了新房,此后村委会说我家的房基地超标了,为了不超标,我哥单独立了户,我母亲将房产和房基地的一大半分给了我哥。现在我已经结婚生子,儿子14岁,我的户口和我儿子的户口任然在我母亲的户头上。我想知道我家的房有没有我的?房基地有没有我的?另外有没有我儿子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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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比较专业,非三言两语所能说清楚,建议与律师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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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你参与了出资与建设的话,会有你的,但是宅基地是以登记为依据的,如果没有你名下的,就没有你的。我有时会在大兴,方便时可联系。
以上答复仅限于您所陈述的上述事实,不排除事实的相关变化而引起律师答复的变化。
如有需要,最好能够与您面谈,以便更好地为您提供最全面、最优质的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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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使用宅基地应该持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不知道你有没有?如果没有的话,你是村民,你可以申请宅基地。
就你现在的情况来看,你母亲宅基地超标,不能就私自分给你一块,而应该是让村委出来给你批一块,当然可以把你母亲超标的部分批给你,所以你现在可以和村里协商,让村里给你核发你目前使用地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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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你说的不够清楚,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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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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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