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网络招聘公司上班,开始面试的时候公司说底薪是1200元,后来真正进入公司后才知道是有很大的责任的,公司说每天要打够60通的有效电话才能给补尝性的1200块的底薪,而他说的有效电话是指能够达到60秒以上的通话才算,每通电话打完还要在网上做记录,这个责任到目前为止我们所有的员工都没人能完成过的,,虽说公司说的是五点半就可以下班了,但是那个时候根本就没办法下班,一是上级领导不会让你走,二是自己的系统库里的企业每天都要更新做营销计划,给客户发邮件,还要开会,还要维护网站,推广网站等等,我们的工作非常有辛苦,而且每天的工作量都在加重,每天都会施压,不知道我说的这些算不算公司违法呢?如果我劳动局告公司,那么会是个什么样的结果呢?谁能帮我们啊?而且我们来的时候公司培训时说公司很爱国的,可是这次玉树地震公司没有捐一分钱,也没有发动员工捐钱,在在全国人民都在为玉树默哀的时候我们却在紧张的打电话工作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