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女,24岁,连续工龄3年,系广州****公司劳动合同制工人。2009年5月14日因骶5椎骨骨折,经6个月治疗后骨折愈合良好。只是受伤部位偶尔还会隐痛,一直续假休养,2010年 3月份区区和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其至2009年11月13日止,鉴定结果为10级伤残。2010年4月14日公司将此鉴定结论告知陈某, 因陈某工伤假期多次续假,最后假期到今年5月31日,结果出来后,陈某多次要求上班,公司因假期未到,不让陈某上班,陈某要求销假继续上班,公司是否无权阻拦?
陈某上班之前是否要医院证明没事了才可上班?
如果继续休假是否还属工伤假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