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去年3月末加入我公司,一直不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加入社保(我公司员工都签订劳动合同和加入社保),他说他在外地已经加入社保,希望公司以现金的形式给他,由于当时公司急需人和考虑到他的特殊情况,公司把社保以现金的形式发给他(实际工资比工资单上要高),这2部分都有本人签字。公司希望他签个书面证明,可是他一直拖不肯签。3个月前公司新进员工,能力比他强,他非常的嫉妒也不配合工作,态度消极,公司和他谈过但是都没有效果。可是他越来越过分,故意做错工作,给公司带来及坏的影响和损失。公司决定解聘他,并按照规定支付给他全部工资和一个月的赔偿金。可是现在他去仲裁告我公司,说我公司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让我公司赔偿他2倍的工资。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的正当利益的。我公司是第一次遇到这样不讲理的人,请问我公司应该怎样做才能保护我公司的正当利益呢?请各位律师帮帮我,谢谢!

其它综合
2010-04-22 11:23:0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