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了一套2手房,于2009年12月在我们漳州的一家中介处和房东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付了50%多的房款后过户了,过户在2010年2月份,因为种种原因(主要是卖方和中介方的原因),昨天才交了契税,现在房东发出信息说要是5月份他还拿不到余款(我要从银行贷的款),他就要把这套房子出租了!!!他如果这样做了的话,是否违法了????????
因为税还没交完,房产证还没拿到呢,所以土地证还没办!(漳州龙文区的房子要先办好房产证,才能办土地证)。
请进来的律师朋友帮忙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