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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是国外的,和他在一起有1年多了,在这期间他送了一辆宝马车给我。因为资金问题我们选择的是银行贷款。但是现在分手了,他有理由还把车要回去吗?

刑事案件
2010-04-20 15:48: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们之间存在赠与关系,赠与是实践合同,即交付就产生法律效力,关键看车落在了谁的名下,如果在你名下,则车的所有权属于你,如果车落在男友名下,则其可以要求返还。
  • 车子的所有权现在归你,他无权要回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法定的撤销赠与情形,赠与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即使存在法定的撤销情形,赠与人也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行使撤销权。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分手”应该不属于法定的撤销理由,故对方无权撤销赠与。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 若进行了过户登记,他的赠与行为就已经发生了效力,那么就不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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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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