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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因故未能如期交货 B公司要求获得高额赔偿 买方:B公司 卖方:A公司 2007年初,在GD布料供应最紧缺的时候,B公司与国内生产GD布料的A公司签订了购货合同。按照合同,A公司向B公司提供30万米不同季节穿着的符合质量标准的GD布料,平均分三批分别于当年4月30日以前、8月31日以前和10月31日以前交货;若延期交货,A公司将赔偿对方损失,赔偿事宜到时再商议。 因为在春季的时候出现型肺炎疫情,A公司印染车间有2名高级技术人员被诊断为FD疑似病例,该车间大多数人被隔离20余天,生产几乎处于停顿状态。虽然4月底很快恢复正常生产,但A公司已经无法按合同规定日期向B公司交货,至5月5日也只能交货2万米,全部交完至少要到5月20日。东兴公司因此遭受巨大损失。因此要求赔偿600万元。而A公司认为是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 谈判目标: 解决赔偿问题; 维护双方长期合作关系。 请问我方应该按照什么条件压低对方的赔偿价格呢?应该赔偿多少呢?应该怎样去说服对方呢?谢谢!

经济相关
2010-04-21 08:45:4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这个看你们再签订买卖合同时是否对于不可抗力作出了约定,有约定则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与其协商。
  • 1. 贵司应以不可抗力——政府行为(为防疫以行政命令隔离贵司员工),主张免除违约和赔偿责任。

    2. 当然,即使当时有不可抗力,贵司也应于疫情初起时,及时通知客户,双方共同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贵司称FD是不可抗力,应提交相关的书面证据——最好是官方材料,提交给客户。

    3. 关于压低赔偿数额的着力点,主要从不可抗力的严重程度(对交货的影响),以及贵司沟通过程中的过错大小,来协商调低。

    4. 具体赔偿数额,请根据双方市场地位和依赖关系,还有对方负责人的态度、倾向判断,并在谈判过程中试探其底线。最低可参照对方提起一次诉讼的成本。

    5. 如何说服对方,....其实是道理讲通、价格接受就行。
     该合同如约定管辖地在境外或适用法律是境外法律,则价格方面降低的空间相对较小。

    如仍有不明,请携详细资料与律师约谈。
    珠海-杨亮律师-1382412538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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