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50岁,育一男(30岁)一女(24岁)。现丈夫(48岁)在外有情人,无证据,已承认,进行中。我俩于2009年6月贷款购得二室一厅,房产证上是儿子和丈夫名字,贷款是儿子一直支付,如今他要求分房离婚,请问如何能让他净身出户?请私家侦探取证的话,在打官司时能让他分不到房子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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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你可以让他不分或少分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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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收集证据证明,仅仅口头承认不行,要有书面材料;
2 房子涉及到你儿子名字,属于涉及第三人利益财产,法院一般不会处理的。
3 你儿子还贷的证据要收集与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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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你要掌握其在外有情人的证据。确认其有过错,可以让其少分和不分财产,详情可以和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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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你可以让他不分或少分财产.有需要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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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方有过错,你要有证据证明,仅仅口头承认不行,要有书面材料;
2 房子涉及到你儿子名字,属于涉及第三人利益财产,法院一般不会处理的。
3 你儿子还贷的证据要收集与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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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身出户不太可能的,不管怎么样都无权剥夺对方财产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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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请私家侦探取证,如果能证明他在外有情人,离婚时可以主张你的上述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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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