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20天前,我在小区内倒车,结果撞到了一个年轻小伙子,造成盆骨和小腿有两处骨裂,现在小伙子已出院。当时小伙子打电话喊了交警,现在看来他和交警有关系。现在处理这件事情的交警不出责任事故书,就让我和小伙子协商赔偿,要求我赔偿3万多元,之前我已支付了1万余元的医药费。我想知道交警这样处理是否合法?赔偿是否需要这么多钱?这算不算交通事故,为什么我在网上看到小区内撞人不能算交通事故?如果不算交通事故,我应该怎么样处理现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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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协商不成,你可让对方通过法院起诉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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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你要求对方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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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