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7年5月入职到该公司工作,当时公司承诺的是正式员工享受社保三险。07年8月开始转为正式员工,于2010年2月离职,离职后去社保查看我个人的社保明细才知道,公司在09年5月才开始给我上社保,在我入职期间即:07年8月至09年4月没有任何的社保明细,但工资每个月照扣我个人社保费213元,将情况反馈公司后,行政人员也到社保查实情况属实,我想咨询:现公司可以为我个人补没上的保险吗?不能补的话有没有相关规定要补多少,还是只退回每个月扣我个人的钱就可以了?公司这种性质应当如何叛定呢?如果公司内部不能合理解决,我应当借助外部什么机构?谢谢,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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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司为你补缴社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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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有义务为你补缴社保费用
2.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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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直接要求该公司为你补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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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做法违反劳动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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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农业户口还是城镇户口?可以根据你的户口性质要求单位补偿或者补办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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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