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1年,婚前和老公同居1年半,而他在婚前买了2套房子,一套全付,一套现在还在供,我结婚后辞职在家,之后因婆婆对我挑剔产生矛盾,现在丈夫回母亲家住以照顾老人为由我们分居3个月,期间没有负担我的生活费用和基本家庭开销,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婆婆要求老公和我离婚,他是孝子,如果真要走这一步我该怎样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少受到伤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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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协议怎么签署,按我的意愿写让老公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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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付的房子肯定属于你老公婚前个人财产
2.按揭的这套,如果户名是他,并且是他支付的首付,婚后由他一人偿还按揭房款的,离婚你无权分割。如果婚后你们共同偿还房贷,你可以分割还贷部分,要求他补偿你的还贷金。
3.离婚时,配偶一方如果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的,分割财产应该照顾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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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赞成李建成律师的分析,但请注意,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所以,你现在最好的补救或者说保护自己的方法是,想办法与你现任老公签一个财产协议,对上述财产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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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