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房,协议离婚时归我.贷款每个月由对方还(8年内还清).我给对方6万元现金.
房产证上只有对方一个人的名字.没有约定过户日期
现在离婚快3年了.我想把这房子过户到我名下.
1,因为有贷款,对方不配合,我自己办不了过户手续.如去法院要求该房产过户到我名下,(余下的贷款我先垫付,由对方按还贷金额每月还我)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2,贷款是公积金贷款,对方的公积金帐户上的余额差不多够还贷款了.能去法院要求对方提前还清贷款吗?
现在这房被损坏的很糟,可房产证上还是对方的名字.不过户派出所也管不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