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出租车相撞,我30%的责任,右大腿骨折,做的内固定手术,当时医生开了六个月休息单,加上住院治疗21天,误工费算201天。现在内固定取出来了,医生开了一个月的休息单,加上住院治疗11天,总共休息了41天,可是保险公司说我这种情况只能报6个月误工费,后面的41天不给我,他们这样对吗?我要怎么办?该不该上诉?急。。。我的发票和证明都给保险公司了,他们让我下午去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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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要求是合理的,如果不赔,只有诉至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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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期限不是依据医生的休息单来决定的,一般要有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来支持,因此保险公司的话也不能算错,不过你可以跟保险公司争取,要求按照休息单来算,至少住院期间的11天要算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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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对于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损失的确定,最长可以订到你评定伤残前一日的期间,保险公司给你6个月是根据相关误工期文件规定,为了41天误工费是否起诉,这个要看你适合值得,而且也不一定能全额支持,若还有其他费用一起诉讼那倒是很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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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