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你好:
我2004年结婚,无子女。我和丈夫有一共同财产就是2009年7月贷款买的一处房子,当时首付23万,向银行贷款20万,10年分期付款。当时房子是区政府的团购房,每平方3300元,140平方的房子,我想咨询我们离婚这套房子价格是不是应以现在市场均价来算,我俩应该如何分配这套房产。还有就是我们老家有一套房子,房产证是他爸爸的,但是房子是去年我们重新盖得,我也拿了一部分钱,盖房子一共花了将近20万,请问老家的房子有没有我的一份,现在我们家四口人,公婆和我们俩。另外我想争取我俩的那套房子不知道行不行?因为他爸妈只有他一个儿子,现在住的房子虽然是他爸爸的,但早晚是他的,老家的房子也是他的,我没有房子住,所以想争取这套房子?
谢谢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