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方关系不和, 男方经常以琐事为由引起争吵, 导致女方情绪波动. 女方有心脏病史, 情绪不宜激动, 病情严重会有生命危险.
介于利益或别的考量男方肯定不会同意协议离婚, 而夫妻双方感情基本已到破例且无法挽回的地步.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提起离婚起诉的话会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顺便问一下房屋的分配, 产权上5人: 夫, 妇, 子(成年), A(夫的父亲, 已故), B(无关系者).
尚若离婚财产分配将是怎么样的?
家庭情况为夫妇子三口.
-
你可以以你说的这个理由到法院诉讼离婚。房产属于几个人的财产,在离婚诉讼的时候不能要求分割,需要另案起诉析产。
-
法院判决双方是否离婚的依据是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并无和好可能,象你这种情况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离婚的话,你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房子上的这个无关系者其实很有关系,如果不考虑这个人的话,你可分得该房屋三分之一的产权。
-
产权上5人,除共父亲外按份所得,其父的财产如你母亲还在,一半归你母亲,其余有配偶和子女继承,关于离婚问题只要理由充分法院会支持的,建议聘请律师为你提供帮助,详情来电联系!
-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并分割财产。本人专业婚姻律师,需要联系我。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