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开发商提供的空白合同上签了字,合同是一式多份的合同。我忘记是几份了,只是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在合同上签了字。签完字之后开发商说要拿到房管局备案。过了几天,开发商说备过案了,我拿到了我的购房合同,我看了看里面的内容,空白处都填上了具体的内容。和我们事先约定好的内容都一致。但我不知道另外几份合同上的空白处所填的内容是否与我手上的合同的内容一致。如果另外几份合同的内容和我手上的合同内容不一致的话,哪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呢?如果开发商在另外几份合同上加上一些对我不利的条款,哪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呀?这种情况有法律风险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