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中专学生,刚入学的时候由于本人的发质问题,发质并不很黑,学校就认为是染发的,所以给了半年处分,不得已我接受了;还特意去把头发染黑了,处分检讨也按时写了;可是现在半年过去了,老师却说我的处分又要加半年,就是因为我的头发没有一直保持是黑色的;可是那是发质问题,难道也是我的错?为了这个问题,跟老师谈过,老师不但不给予理会,还被骂了。难不成让我每个星期去染一次发吗?更何况染发剂中含有各种致癌化学物品,学校有没有考虑这个问题呢?把学生的人身安全置之不理。这是合理的做法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