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夫妻关系,原告与被告于1983年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1984年4月14日在河北县民政局登记结婚,1986年1月29日生一子,婚后原告与被告感情一般,经常为一些生活琐事争吵,对家庭不尽义务,由于原告性格生的差异,没有共同语言,被告脾气暴躁,经常动手打原告,居委会,邻居多次调解无效,被告没有悔改,而现在被告不如意就动手打,而且越打越凶,原告每天都要看着被告的脸色行事,稍不满意就挨打,被告杨言要打死我,原告不敢脱衣服睡觉,每天生活在心惊胆颤中,给原告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远高于被告感情彻底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离婚被告也同意就不去办理相关的手续,原告无奈,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令原告与被告离婚依法分割共同财产,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我的被告人的儿子 你帮我分析分析谢谢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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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郭明律师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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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和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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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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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去法院起诉要按要求交诉讼费,这是必须缴纳的,不是可以选择的。只不过,现在很多人去法院起诉离婚,担心交了诉讼费之后自己又败诉,那么就没办法拿回这笔费用,所以有人就去法院起诉之后不交诉讼费。这样做合不合适?有什么后果?接下来让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事实上,不管是离婚案件还是其他案件,如果你没有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的话,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可以按照自动撤诉处理的,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具体的法条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还有,所谓的诉讼费,是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对此,当事人在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下面几种: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一般来说,你要到法院起诉离婚,那你是要按规定办好下面几件事的: 1、起诉状。先准备一个起诉状,然后去那个人的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法院在审核材料受理后,就会给你应诉通知书。 3、材料。你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书、你的身份材料、证据。 4、费用。一般的受理费用为50元,不过得根据涉及的财产状况决定。 如果你们提起的是离婚财产纠纷的,那么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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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可以先提离婚和孩子抚养权,然后再要求分割财产。具体哪种方案更有利,还是要看具体的财产情况和婚姻情况决定,不建议仅因为诉讼费问题分开起诉,因为二次起诉,一样要收费;2,诉讼费,法院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具体可以自己搜索下。不涉及财产,200元。调解或简易程序,减半;3,我们按照上海市律师收费办法收费,具体费用要看案情和工作量。只起诉离婚,收取基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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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