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三口和公公共住一套企业产三室单元去年老人去世,就产生了遗产问题,我爱人有三个哥哥一个姐姐,都有住房,他大哥和二哥说他们和老人都是产权单位职工应该拥有房屋的一部分,三哥说是子女都有份。我想咨询您在法律上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应该怎样分,企业产有继承权吗?我们从结婚一直都和老人居住在一起无其他住房。我也同意给一部分补偿但不知道给多少,房屋的价值应该由谁来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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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子女均有权申请过户,你爱人最有利,但需要参考市场价的1/5以下补偿其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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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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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子女均有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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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房,如果产权还在企业名下的话,那么对于继承人来说只能继承房产的使用权而不是产权。当然如果已通过房改房归个人所有了,那可以继承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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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一直和老人居住,其户口也在房产处,原则上应该由你们享有承租权,其他继承人给予相应补偿,一般是其应得份额,也可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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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子女都有承租权,如果协商不成,诉讼才是最好的手段,对你们有利。有疑问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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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