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工资模式为基本公资加提成,规定当月个人业绩超过五万者提成5%,五万以下会少些。2009年10月,因为同事业绩差两千不到五万,我把自己业绩5.2万中的两千给了他,这样大家都得到5%提成。后被公司知道拒发当月奖金,并找借口把我们辞了,至今奖金也没给。可公司没有规定我们不可以送业绩的规定,我想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我们的是否有权要回被扣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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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没有规定这样的规章制度,则不可按此执行,你们有权要回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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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金的发送比例及发放条件,根据你们当初的约定来执行。你们的行为可能违反公司规定,但也不是解除你们劳动关系的条件。另外奖金还需按约定支付。
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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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您们的损失,并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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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