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购买了一处夫子庙内的产权商铺,当时要求签订了一个为期六年的委托经营合同,租金为当时房价的8%.但是房租按合同8%只付了没到一年时间就降到5%,后来调到5点几,在07年的时候,公司发函来给我一个通报说,要引进品牌公司,将经营合同年限延长10年,我未理睬.现在租房人说我当时没有表示反对,所以我的商铺的委托年限已经延长了10年.
按当时的合同到01年的4月28号就到期了,我想咨询的是我这个商铺是不是合同期限被强制延长了10年,还有租金还是按04年的房价的5%给付的,现在房价都涨价了很多,而我还是按原来房价的5%拿租金,觉得不合理.又要不回房子,我有什么办法来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